本报讯(记者 庞赟)近日,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促进我市机关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、社区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,全面提升体育场馆设施使用率,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
方案指出,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范围包括:市中心城区(涵盖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44个社区)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工作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严格执行“谁拥有、谁管理、谁负责、谁组织、谁开放”工作要求,将机关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(用于开展体育活动的各类体育场馆、场地和设施),全部纳入开放范围,实施向社会公众开放。
鼓励市(区)直机关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管理的、具备安全管理条件、有稳定资金支持、体育设施正常维护的体育场馆和设施于2023年底前,基本完成向社会开放工作。
开放项目包括室内和室外两部分,其中室外场地有田径场、篮球场、排球场、羽毛球场、网球场、室外乒乓球台、足球场、排球场、健身路径、健身器械。健身活动场地等先行实施对外开放。室内场地包括篮球馆、羽毛球馆、乒乓球馆、门球场、健身房等综合性的室内场馆设施。
方案还对开放时间做出了规定:市(区)直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,充分利用晚上、双休日、法定节假日等时间向社会开放。大型综合体育场馆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。学校的体育场馆充分利用寒暑假、法定节假日等学生不在校期间的非教学时间向社会开放,具体开放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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